会员介绍
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商场会员卡细则 (2024年)
一、入会条件: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手机号即可免费申请入会。

二、入会方法:
1.申请者本人可通过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下称“本商场”)微信公众号在线注册或到本商场会员中心申请成为本商场会员。

三、会员卡使用方法及范围:
1.会员持卡在本商场购买百货类商品(下称“购物”)以及在本商场内超市、餐饮及其它指定租赁商户消费(下称“其它消费”)(前述购物和其它消费以下合称“消费”)即可根据本细则相关规定,在会员卡内赋予积分。消费所赋予的积分可通过在本商场微信公众号中兑换超市、餐饮及其它指定租赁商户电子现金券、百货现金券的形式使用;购物所赋予的积分可抵用于下一次购物,每100积分可抵1元。
2.会员在购物时必须出示会员卡,经过刷卡(若微信注册会员则出示会员卡所涉有效二维码,下同)后方能赋予积分;会员在其它消费后可自行上传当日商场消费小票,经商场审核通过后方能赋予积分。
3.会员卡发放时设有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入会登记时的手机号后六位。为确保卡内积分安全,会员如需修改支付密码或个人信息,须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本商场会员中心修改。
4.会员积分仅在本商场商户及指定联盟商户内,依本细则相关规定使用和累积,特例商品和商户除外。

四、会员升降级标准:
1.会员升级标准:
会员等级 普卡 银卡 金卡 钻石卡
获取资格 申请即可获取 审核区间年消费金额满10000元
且完成线下实名认证
审核区间年消费金额满50000元
且完成线下实名认证
本商场邀请制升级
2.会员卡升降级以每年4月1日为审核日(审核区间为上一年的4月1日至本年的3月31日)。审核区间内会员消费金额达到更高等级的会员卡年消费金额下限,即可升至相应等级。反之,若审核区间内会员消费金额未达到现会员卡(普卡除外)等级对应的年消费金额下限的,则须降至相应等级。审核后审核区间消费金额不累积至下个审核区间。
3.会员卡升级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商场会员中心进行实名认证。会员卡未经实名认证,其会员等级将停留在普卡状态。会员卡降级将自动完成。

五、会员积分管理:
1.会员购物各等级赋予积分:
会员等级 A类
(家居用品及服饰品牌等)
B类
(化妆品及高端品牌等)
C类
(黄金珠宝及奢侈品牌等)
普卡 按购物金额 1 倍赋予积分 按购物金额 0.5 倍赋予积分 按购物金额 0.3 倍赋予积分
银卡 按购物金额 2 倍赋予积分 按购物金额 1 倍赋予积分 按购物金额 0.5 倍赋予积分
金卡 按购物金额 3 倍赋予积分 按购物金额 1.5 倍赋予积分 按购物金额 0.7 倍赋予积分
钻石卡 按购物金额 5 倍赋予积分 按购物金额 2 倍赋予积分 按购物金额 1 倍赋予积分
*购物金额N倍积分系数额为购物金额人民币元*N的积分,例如:购物金额为10元,则购物金额1倍的积分即为10*1=10积分,以此类推。
*本商场购买投资金条、工艺金条等商品不赋予会员积分;购买部分品牌商品会员卡赋予积分及使用积分规则,不适用上表及本细则第三条第2款,详见商场会员中心告示。若有变动,以商场会员中心告示内容为准。
2.会员进行其它消费时,经审核通过后各等级均按其它消费金额1倍赋予会员积分。
3.若会员使用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方式消费的,均赋予相应的积分,除非本细则另有规定;若会员使用积分、电子券、优惠券、预付卡、电子现金券、百货现金券或以其它方式消费的,则不赋予积分。
4.会员积分使用可以与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及本商场认可的其它预付卡同时结算。
5.会员积分有效期:每年(自然年) 赋予的会员积分将在次年 (自然年)的12月31日24点清零。会员应在积分有效期内使用积分,逾期未使用的会员积分将自行清零。
例如:
新发卡日
2024/01/05
消费日
2024/01/10
升级日
2024/04/01
消费日
2024/05/28
升降审核日
2025/04/01
2024年会员积分有效期届满
2025/12/31 24时
会员办普卡 购服饰(A类)
11000元
符合升级条件,经本商场认证
升至银卡
购服饰(A类)
5000元
年消费额不足银卡年消费金额下限降级为普卡 普卡
会员积分 赋予积分+11000 账户总积分11000 赋予积分+10000
账户总积分21000
账户总积分21000 2024年赋予的会员积分清零
6.停车缴费不赋予会员积分,但可使用会员卡(仅限微信会员卡)内积分,每卡每日停车缴费最高使用会员积分不超于5000积分,每100积分可抵1元。
7.由于本商场设备问题,不能正常赋予积分,会员可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小票至会员中心补登积分,未按期前来补登的,相关积分不再补登赋予。

*商品退换货:
1.会员退换货需出示会员卡。会员退货时,当时购物时所赋予的会员积分须相应扣除;会员换货时,若购买原商品与所换商品被赋予的积分不相同的,则会员积分须作相应调整。若退换货需扣除的积分高于卡内购物积分,则需缴纳相应的现金补足(1元补100积分),方可退换货。
2.会员退换货时,原交易中使用的会员积分,将同时退回会员卡内。
3.若会员在升级日前的消费金额扣除升级日后退换货应扣减的消费金额后的余额(下称“该消费余额”),不足升级或原等级标准的,则其会员等级于会员退换货当日进行相应降级处理(所降等级与该消费余额相应)。

*会员积分查询方式:
1.购物后的收银小票显示。
2.持卡人到会员中心查询。
3.通过官方微信在线查询。

六、会员专享权益
权益 普卡 银卡 金卡 钻石卡
积分倍享
入会好礼
升级专享
生日礼遇
停车福利
快递专送
专车尊享
贵宾室使用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商场会员中心告示,若有变动,以告示内容为准。

七、退会事宜:
1.若会员申请退会,请携带会员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商场会员中心办理退会手续。
2.退会后,会员卡内所有积分清零作废,但会员资格将永久保留。
3.退会手续办理时,实体会员卡由本商场会员中心收回。

八、温馨提示
1.普卡、银卡、金卡卡面相同(升降级时无需换卡),只有钻石卡卡面不同。已升级至钻石卡会员可以通过到本商场VIP贵宾室领取方式获得,经激活后方可使用。
2.实体会员卡不慎遗失或损坏,请及时与本商场会员中心联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补卡手续。补卡后旧卡失效,旧卡中所有信息、积分和消费额均转入新卡。
3.申请者须如实填写会员卡申请表,如因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准确或者挂失不及时而引发的一切损失、责任和后果均由会员自行承担。
4.注册会员使用的手机号和身份证号中任何一项相同的,视为同一用户。会员卡及会员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积分、会员优惠等,下同)仅限会员本人消费时使用和获取,卡内积分不得出借、转让。为保护会员卡的安全,本商场可以要求持卡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交易小票就其是否会员本人以及其使用或获取会员卡及会员权益的行为进行审核。如发现持卡人非会员本人或有其它疑似不当使用或获取会员卡或会员权益的行为,或有未能遵守本细则的其它行为的,本商场除有权扣除其卡内全部积分【若相关积分已经使用的,须缴纳相应现金补足(1元补100积分,下同)】、取消其会员资格外,还有权要求其偿付与其不当使用会员卡所获会员权益或不当使用的会员权益相等值的赔偿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其它一切责任。
5.若发现有疑似以虚假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或虚构身份信息等)申请获取会员卡的,本商场除有权扣除其卡内全部积分(若相关积分已经使用的,须缴纳相应现金补足)、取消此会员卡外,还有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其它一切责任。
6.各类团购、批发等已享特价优惠的,不再享受会员积分赋予、会员购物积分及会员其它消费兑换的现金券抵用、计入升降级审核的消费金额及其它一切会员权益。
7.若会员卡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他人使用会员积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8.除本细则或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本商场须承担的责任外,本商场不承担其它一切责任。
9.本细则如有更新将在微信平台公布,并在本商场内张贴相关告示。自公布之日起30天内,会员未提出退会申请的,视为会员已同意更新内容,即日起所有会员权益(包括更新前会员卡内已有的积分使用、有效期等权益)均依更新内容执行。
10.有关本细则及会员卡事务,敬请与本商场会员中心联系,因本细则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本商场所在地法院裁判。
法律声明/联系我们/加入我们/合作招商
沪ICP备19019823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3799号
© 2017 上海新丸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骏远高科技